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有关会议精神及学校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本调剂办法。
基本按要求:根据《重庆理工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本学院将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调剂规定与要求选择调剂申请考生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一、 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调剂专业
拟调剂专业 |
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071400统计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
274 |
34 |
51 |
080300光学工程(全日制)学术专业 |
260 |
34 |
51 |
025200应用统计(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323 |
40 |
60 |
0854电子信息(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260 |
34 |
51 |
0854电子信息(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260 |
34 |
51 |
二、调剂要求
1.必须符合教育部与学校的有关调剂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1) 071400统计学:0714统计学、0711系统科学;
(2) 025200应用统计:052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8数字经济
(3)080300光学工程和0854电子信息(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8光电信息工程)只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二)、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0803光学工程、0854电子信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02 机械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1 生物医学工程、0835 软件工程、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9 网络空间安全、0855 机械、0858 能源动力、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的考生调剂。
4.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三、录取
1.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以上成绩,计算结果应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2.录取办法
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照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招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4.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将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拟录取资格或经各学院(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提醒,长时间(自拟录取通知发送之时起超过4小时)仍未接收拟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
四、组织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 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统一领导,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督 查工作。
学院应切实履行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学院复试录取全面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五、监督与复议
在复试过程中,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将深入各学院(中心)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对复试考核的实际情况、相关举措等进行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电话:023-68667302 邮箱:yjs@vip.cqut.edu.cn
联系人:翁老师,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
六、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被学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前与学校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5.如有考生确因个人实际困难,无法到校参加现场复试的,请提前与相应学院联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重庆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31日